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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到年终分红时 宁波上万名农民成股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1-10  来源:中国宁波网   浏览次数:341
导读:1月4日一大早,象山泗洲头镇墩岙村办公大楼内人头攒动,上百位村民带着印章、身份证聚集在这里,每个人脸上都挂满了笑容,领取村...
1月4日一大早,象山泗洲头镇墩岙村办公大楼内人头攒动,上百位村民带着印章、身份证聚集在这里,每个人脸上都挂满了笑容,领取村里发放的土地流转年终“分红”。据了解,当日该村共发放土地流转金92万元,全村共有142户农户领到了“年终奖”。这是我市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好处的一个缩影。

象山是我市较早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县市区之一。而西边塘村是象山县最早探索实行“土地换股权”的村。2009年,村里137户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自发组织成立了四季果园果蔬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309亩,开始探索农民用土地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每个社员都成了名副其实的“股东”。

除了分红,入股社员还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到合作社打工赚取工资。“这几年把土地流转给村里经营,家里人不用种不用耕也有‘分红’,还有更多时间打零工增加收入。”社员张定朝把两亩地流转到合作社之后,就在社里帮忙管理、摘果实,一年下来,除了保底分红的钱之外,还能拿到4万元左右的工资。在土地没有流转之前,他家的两亩柑橘地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每年毛利润只有六七千元。

“土地换股权”的例子在我市还有很多。2012年开始,鄞州在姜山镇陈介桥村试水成立村经济合作社,让村集体参与土地经营管理,先由农户按自愿、有偿原则,以每亩每年300元左右的价格,将自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对这些土地实行统一经营,并聘请“种田能手”上门负责生产管理。土地经营收益,除了必要的农业生产资金外,其余将全部归入专项资金,并以养老补贴、分红等形式返还给社员。去年3月,我市首个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入股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在慈溪周巷镇三江口村进行试点。合作社成立后每年给付入股农户保底股金,此外根据合作社当年经营情况还将支付入股农户分红款。

至去年底,全市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30家,入股面积1.8万亩。据市农业局不完全统计,“土地换股权”的农户达到了万名。目前,我市涉农县(市)区也都全部建立起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129个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250个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全市签订规范流转合同面积11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78%。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户将土地流转后,耕种积极性也一下子被激发了,这无疑是推进土地规模流转、规模经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良好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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