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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6-05-17  浏览次数:115
导读:近日,河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2016年全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

近日,河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2016年全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指出,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式动态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最后一公里”问题。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

《意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或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代为监护照料,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地方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

同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定居,使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乡村经济,实施创业回归工程,促进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与当前的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结合起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对分散居住在贫困山区、生活条件恶劣、数量较少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采用扶贫搬迁的办法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儿童留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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