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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分地区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次数:308
导读: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建立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并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建立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并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实现补贴机制相衔接。


  下面,小编就把《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整理给您。


  一、谁能拿补贴?


  辽宁:


  补贴范围:全省所有种植玉米、大豆的市县。


  补贴对象: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


  补贴依据: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


  黑龙江:


  补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二、土地流转了,补贴给谁?


  辽宁:


  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有关地方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生产者受益。


  黑龙江:


  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包括乡村机动地),且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三、哪些地不能拿补贴?


  辽宁规定:


  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均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四、补贴标准是多少?


  辽宁:


  各市可按品种统一测算补贴标准,也可以县为单位,根据市对县核定下达的补贴额度,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分县确定补贴标准,允许县与县之间存在差异。同时,各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密切关注、统筹把握所辖区域补贴水平,研究制定应对预案,避免出现同一品种间补贴标准畸高畸低现象。


  黑龙江:


  根据全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经省统计局、农委核实确认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和大豆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当年亩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


  (2016年,黑龙江玉米生产者补贴亩均153.92元。)


  两个省都规定: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原则上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五、补贴面积核实和申报流程


  辽宁:


  自主申报登记、统计汇总核查、实行村级公示、汇总备份上报、汇总抽查确认、动态信息管理。


  黑龙江:


  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省农垦总局组织统计、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者申报的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工作,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种植户要自主申报登记!


  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玉米、大豆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


  六、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辽宁:


  各县财政应于收到市下达补贴资金并收到县农业主管部门报送补贴基本信息后(以后到者为限)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全部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


  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生产者存折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


  黑龙江:


  暂未提到具体时间。将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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