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扶持家庭农场方面,安徽宿州是先行者之一。
按照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宿州市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认定家庭农场105家,其中:大型家庭农场10家,中小型家庭农场95家; 种植业81家,养殖业24家。
宿州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同产业的大型、中型、小型家庭农场设定了标准,对家庭农场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制定了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从财政、金融、保险、项目、土地流转、设施用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按照规划,2013年宿州市家庭农场要发展到900家,规模经营面积60万亩。
由于宿州家庭农场所获支持仅在本市范围内,其扶持也较为有限。在支持措施方面,宿州规定,优先安排其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对达到一定规模并符合相关标准的家庭农场进行补贴和奖励,如对实行标准化种植的联合体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