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民发发 » 资讯 » 三农政策 » 失地农民打工受伤应按城镇标准赔偿

失地农民打工受伤应按城镇标准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251
导读:农村土地被政府征收,失地农民在因打工受伤后主张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获支持。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

农村土地被政府征收,失地农民在因打工受伤后主张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获支持。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徐某8286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在李某经营的苗场提供劳务,从事育苗、种树、修剪树枝、割草等绿化工作。2014年11月8日上午,当徐某在苗场进行砍削樟树树尖顶工作时,从2米多高的木楼梯上摔至地下受伤。法院同时查明徐某住所地云溪区云溪乡东风村已纳入临港新区规划范围,其所有的责任田已被政府征收。自责任田被征收后,徐某一直以在城镇从事小工为主要生活来源。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户籍所在地虽在农村,但其责任田已被政府征收。近年来徐某主要靠在城镇从事小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规定,在确定人身损失时究竟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适用农村居民标准,并不单纯以户籍为限,而应着重考虑赔偿请求人的收入来源和生活消费情况。徐某的住所地被纳入临港新区规划范围后,该地区已形成以工业为主导、逐步迈向城镇化的态势,居民的收入来源和消费水平已逐渐接近城镇居民标准,故应按照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原告陈某的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民发发农业网是帮助农户“种的出,养得好,卖的掉”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为农户提供全方位致富保障
民发发农业网是亲民的农业信息网站,助农惠民的好帮手
CopyRight © 2012-2025 MinFaFa Electronic Commer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90247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