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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次数:310
导读:河北省衡水市已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按照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后成为...

河北省衡水市已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按照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后成为城市居民。

衡水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农民进城后土地可继续保留,须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严禁违法收回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

为避免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过多、过滥情况发生,衡水市公安局专门通知规定,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落户城镇实行一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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