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工程
为完成上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四个工程。
(一)农经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程
以推进农经业务综合管理信息化为重点,积极争取农业部“金农”工程二期项目等的支持,强化政府财政支持,开展农经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打造部、省、市、县、乡五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乡镇一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是开展农经信息管理工作的入口,负责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本地业务管理和业务上传。县级农经电子政务平台是县域内农经信息的管理、审核和分析中心,负责对本县域内农经业务信息进行全面监管和应用,并负责向省(市)级平台上传数据和乡镇级平台反馈信息。部、省、市三级电子政务平台负责管理全国、全省、全市农经信息情况,为全国、全省、全市的农经宏观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二)农经监管服务信息化推进工程
以推进农经信息公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宗旨,按照“服务到村、信息到户”的原则,把农经各项业务信息向村级延伸,以部、省、市、县、乡五级农经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农经管理监督服务系统,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系统、农民负担监管信息系统两大子系统,以信息化为手段维护好农民权益,维护好农村基层社会稳定。
(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
以强化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物权化保护为目的,建设和完善各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源库、土地流转信息资源库和信息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为有关部门管理决策提供承包信息;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平台,面向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各项服务。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监控、预警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信息库,实现仲裁程序、调解仲裁案件全程监控。
(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信息化示范工程
加快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为宗旨,按照“统筹部署、应用驱动、因地制宜”的原则,以部、省、县三级农经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建设主体,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构建农经生产经营服务系统,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系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服务系统三大子系统,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建立合作社、龙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合作社、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