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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7-08-08  浏览次数:239
导读: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公安部日前召开全国治安系统视频会,明确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公安部日...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公安部日前召开全国治安系统视频会,明确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公安部日前召开全国治安系统视频会,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全力推进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加快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及全面清查核销死亡人员未销户口工作等五项重点任务,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黄明指出,今年是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攻坚年,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全面落实疑难户口落户政策,着力开展重点攻坚,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年底前基本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如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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