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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化的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8-26  浏览次数:240
导读:农业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民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

农业公共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民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化、信息化成为加快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两大抓手,农产品营销和信息体系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但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重视不够。一些地区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对农业市场信息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规划不足。专门针对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体系制定的规划缺失,政府在该项工作中承担职责不明晰,服务不到位。三是服务内容与农民的需求差距大。随着农业生产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农民对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的需要,逐渐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金融等综合性服务扩展,但目前多数服务组织往往注重产前、产中服务,忽视产后营销、信息等各种服务。四是社会化程度不高。

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社会化的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经营服务。

一是强化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各级农业市场信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加大对管理人员和市场分析人员的培训。同时,政府要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加大投入,对农民购买农产品营销和信息服务给予补贴。

二是抓好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基础工作。鼓励地方政府建设一批农村田头市场,着眼于提高农户议价水平,实现农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赚得到”。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田头市场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田头市场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田头市场发展成为连接区域市场的“桥头堡”,形成区域内价格、信息和物流中心。

三是积极推进农产品营销和信息服务社会化。以12316服务基础为依托,政府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免费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培育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低价有偿或缴会费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动态、生产经营分析、技术咨询等服务。引导各种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商业化模式建立农业技术专家团队和针对性较强的专业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

四是创新农产品营销与信息服务方式。加强大宗鲜活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实现生产记录可储存、产品流向可追踪、销售信息可查询。鼓励发展完善订单农业、农产品交易会等多种营销模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稳定、长期的农产品营销信息服务合作机制。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门槛,扩大产销对接规模,大力推进农产品直销渠道。加快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探索现代农产品营销方式,充分利用已有电子商务平台,及时沟通农产品产销信息,促进网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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