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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工作时间是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这种安排非常的不科学也不方便,中午时间太长,很多离家远的职工午饭后都不能回家,在单位又没有地方休息。而下午下班太晚,现在天黑的早,5点钟就开始黑了,孩子放学后一个人在家家长也不放心,建议即墨市将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缩短中午休息时间),最好能够和青岛市区保持一致,实行朝九晚五。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即墨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青岛市实行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0—5:30。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工作时间是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即墨市政府在调整工作时间从如下两方面考虑:一是从方便群众办事,便民、为民的角度考虑;二是参照青岛市工作时间。下步即墨市政府在调整工作时间上将结合网友的建议,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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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北区领导: 我是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07号5号楼4单元203户,李志霞。 山东路107号小区是1995年建成的多层建筑,住房敞亮、舒适,交通方便。房屋产权是70年,是用了一生的积蓄来装修了,打算要住一辈子的。但09年5月6日,在小区居民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楼下猛然张贴出拆迁通知,要盖4栋35层的高楼。拆迁初始,小区并没有列入2009年拆迁计划,市北区房屋拆迁办公室5月11日颁发给拆迁人“拆迁许可证”(此证也属违规)。以至于后续的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用于房屋补偿的房源证明;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材料,不符合相关的拆迁条例及法律规定。另外,拆迁补偿方案中的补偿过低、不合理,以及工作人员的态度和拆迁过程中的纠纷等问题,都是导致上访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我们从2009年5月起,先后10余人,去北京、济南、到市、区府上访数百次,通过各级部门的“信答复访意见书”证明,违法拆迁问题是毋庸置疑的。 区政府现已将以上提及的多位上访居民的房屋妥善给予解决,并给了他们较为满意的赔偿和援助。但时至今日,新建房屋已入住10个月之久,我家的住房问题仍未解决,现全家老小尚无家可归。 我们全家老小为求得区政府恢复和谐、平安的居住生活环境,求得拆迁安置的公开、公平、公正,解决住房的实质问题,在此,恳请省领导百忙之中能够尽早的给予答复和解决。
答复意见:
李志霞女士: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市北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在山东路107号建筑面积73.57平米的原住房,在青岛市中央商务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是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北区政府统一组织规划编制、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青岛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报了土地、规划、立项、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补偿金存储证明、房源证明等要件,符合申领拆迁许可证的要求。在按规定进行公示并收集反馈意见后,区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准发放了拆迁许可证,因此,项目拆迁许可证合法、有效。拆迁单位拆迁时依法组织居民投票选择了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出具了拆迁补偿价格,并在现场进行了公示。同时制定了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厚的奖励政策,补偿标准较高,通过拆迁,居民可获得较大实惠。在拆迁过程中,为加快拆迁进度,对于施工人员与极个别人出现的言语过激等行为,我们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前期区开发局及开发单位经多次与您商谈,您已同意并选定了3号楼3401户规划建设面积为144.93平米的房屋。下步,我们将积极协助您尽快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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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省济宁市第一面粉厂一职工,面粉厂厂房现在已经成为省级保护建筑物{齐鲁晚报登过}。可是我们200多名工人已经10多年没有上班了,工厂也没有宣布破产,我们该怎么办?我爸爸在面粉厂退休的,现在已经去世11年整,关于丧葬费以及工资补助去找什么部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宁市粮食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未有一名已故退休职工完全符合,相似情况有邓延明、李祥光、刘敬雨三人,其所有家属均未上网发帖留言,并表示理解企业困难。济宁市第一面粉厂属于济宁市特困企业,2002年企业停产以来,收入完全靠租赁原厂区闲置房屋获取。全部租金收入仅仅够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所欠职工的医疗费、丧葬费以及职工退休自己垫付的养老保险金等遗留问题,企业无能力解决。所欠下岗职工的欠款只能待企业收入宽松时,按所欠年限逐步归还,济宁市粮食局党委和济宁市第一面粉厂负责人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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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金都花园2006金都花园是政府2006招商开发的房产,宣传规划的较好,小区内进门两旁是花池,四周是围栏,现在门口建筑进不了消防车,不知什么原因,到房产证办不了,有的都是自己找关系办的房产证那么多年群众上访等等都不管用因为开发商在当地属于比较厉害的人物、物业乱收费高,内部有几个楼是检察院的房子。检察院的公车开的飞快,希望书记能百忙中给予关心百姓,规范金都花园的管理。争取把房产证给办下来,谢谢书记!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汶上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反映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经调查,汶上县金都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分三部分,其中三栋多层楼房由县检察院自建自管,2栋高层由建筑商管理,其余多层先期由一位荣姓个人进行管理。为规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行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2013年5月15日成立,并经汶上镇人民政府批准。现该小区由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管理,落实了小区内的排污管道疏通、卫生、微型改造(车位改造)等工作。现汶上县房管局已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接洽,指导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择优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二是关于县检察院车辆在小区内过快行驶问题。汶上县检察院责成院纪检监察部门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汶上县检察院干警多数居住在金都花园小区,进出都要经过小区主通道,针对存在的问题,汶上县检察院立即对全院车管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一次教育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所有检察院公车非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进入金都花园小区。 三是关于金都花园存在消防隐患问题。汶上县规划局组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经实际测量,金都花园小区门口建筑预留的进出口大小约为7.8m宽×4.4m高,满足消防车辆的进出需要。四是关于金都花园房产证办理问题。经调查,因济宁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我县注册的汶上分公司因资质超期未年检已注销,导致该小区缺少开发建设主体,且该小区有关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手续欠缺,无法办理房产证。鉴于该信访问题涉及群众过多、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为妥善解决该问题,县房管局、住建局、规划局等部门积极衔接协调,在摸排情况的同时,积极督促济宁东方公司缴纳规费,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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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属于济宁微山县,枣庄矿集团要对我们几个村进行压煤村搬迁,现在已经丈量完了,也把价格都打出来了每家没户,现在还没让我们签字。我们这的人现在生活全部被政府打乱,每天的话题都是搬迁,地方政府对我们政策是新农村改造,土地7.9万,每户的房屋都没个标准价格,确切的说没有分一级二级房屋就让评估机构错定价,这一方面村民的意见太大,至于最后我们手剩的钱,一家只不过是刚好够住上房子的,更别说什么装修了,更要命的是一家好多孩子的苦了,老房子的面积都小苦了,我们以后怎么办?我们这的村民现在整天感觉被他们思想折腾坏了。我们祖祖辈辈的家业,我们的命根子,他们的这个赔偿标准谁能接受的了。政府现在太不透明了,你们依据的是什么,为什么不让老百姓知道到底矿上给多少钱,最重要的是我们走了以后,怎么给我们保障,他们说搬县城旁边,是,地理位置都不错,为什么不书面公告。现在我们只想过平静的生活,希望领导能真正的为民服务,我们也不是不为国家着想,搬迁也行,但是让他们自己说,这合理吗?我们当地政府是微山县付村街道。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微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在广泛收集当地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参考微山县“一城四区”建设方案及周边地区相关拆迁安置方案,研究制定了《傅村街道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临时安置补助标准及奖励办法”等问题,逐条进行了解释和阐述。一是关于政策制定。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综合新农村建设、压煤搬迁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大政策优势,矿方出搬迁资金,县财政解决配套设施资金,力争达到1+1+1>3的效果。宅基土地按照县城及开发区的土地补偿价格为7.9万元/亩,各村旧址复垦后,仍归村集体使用,综合效果更优惠于每项单一政策。二是附着物评估的问题。《实施方案》中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制定,在参照了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件的同时,依据实际评估结果执行。房屋根据结构、建筑用材分三个等级评估,现浇顶、抗震柱为一级,空心砖、楼板为三级,中间状态的为二级。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由评估机构评估后进行补偿,评估机构是曾参与微山县“一城四区”建设的济宁市天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工作经验丰富,对本地情况也较为了解。评估单全部发到各家各户,整个过程坚持做到了“公开、公正”。三是安置面积的确定。为保障群众的居住条件,傅村街道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经村委认可、评估确认的自然院落,按照院落内常住人口,人均可享受4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指标;院落内人数在3人以下的,可给予一套安置房,指标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安置房的户型设计、建设标准均是在逐家逐户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5+1”型多层住宅安置均价为1050元/㎡,小高层、高层住宅安置均价为1400元/㎡,安置房每平方的价格比当地建设成本价低500元,确保了群众都能够搬得起、住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