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抢滩农业,它们在为农业现代化注入生机的同时,“非农化”“非粮化”也不断在一些地方上演。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粮食和农业为主,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
“与过去小农经济不同,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经进入到大规模市场化、商品化的发展新阶段,农业的产业链明显拉长,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正在加剧,当小农资本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时候,工商资本的进入已成必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说。
专家同时指出,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如果不加限制地让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直接生产领域,大片圈地,一方面会导致农业生产的“非粮化”趋势,引发粮食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会挤压农民就业空间,影响农村的稳定。
四川省社科院学者郭晓鸣研究认为,在一些国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特别是进入农村大规模流转土地的过程后,往往与“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相联系,土地流转规模越大,“非农化”和“非粮化”就发展越快。
“非农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危及到我国的农产品供给安全,“非粮化”则必然加剧粮食安全的压力。
“在我国现实国情下,推进土地流转不仅要显著提高规模经营水平,而且必须实现保障农产品和粮食供给安全的基本目标。因此,对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造成的‘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郭晓鸣认为。
近年来,工商资本进入我国农业的趋势日益明显。而一些工商企业在从事农业产前农资供应、产后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同时,还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环节。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底,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达3864.7万亩,呈逐年上升趋势。
“工商资本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对农民要形成带动效应,而不是形成挤出效应。”张晓山认为,工商资本主要应进入农户家庭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的农业生产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如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
张晓山建议,要抑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负面影响,防止可能出现的非农化、非粮化倾向,首先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其次要建立动态监督制度,第三要加强事后的监管,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防止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