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报告中指出,“要保证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那么今年哪些钱要涨?哪些钱要降?哪些收费将取消?
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
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2017年将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开发,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教育和健康扶贫,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45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小微企业双创奖励提高
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