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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1-07  来源:法制网  浏览次数:633
导读:该规划立足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总结各地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践...

   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一二年十二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家《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特编制此规划。该规划立足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总结各地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践,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的迫切要求进行编制,是指导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以下称“农经信息化”)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发展形势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经信息化是推进农村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伴随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农民诉求不断提高,迫切要求进一步把农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有机融合,以信息化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状况、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益,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农经信息化是推进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集约化、管理智能化、交易电子化、服务规范化,加快信息化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农经信息化是推进农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迫切要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关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关系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农经工作内涵更丰富,服务对象更广泛,承担的任务更繁重,肩负的责任更重大。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顺应农民的现实关切,健全土地承包登记、流转、仲裁管理与服务,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构建村级公益事业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迫切需要以信息化为手段,实现基础工作标准化、业务流程程序化、监管服务网络化,促进农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建设成效

  农经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农经管理信息网站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已初步形成以农业部门户网站和农经信息网为骨干,以各级农业信息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农业产业化网和一村一品网为支撑的,集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和情况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农经综合信息平台。据统计,全国共建立农经公共服务网站2315个,其中,省、市、县、乡级分别建立本级农经工作网站31个、90个、450个、1744个。 30%的省级农经机构、25.8%的市级农经机构基本实现了本级农经业务工作流程网络化。农经信息综合平台的建立,改变了传统的工作管理方式,推动了信息服务向实用、便利、全面发展。

  农经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初步成形。随着现代信息技术与农经各项业务相融合的趋势日益显著,很多地方的农经部门围绕重点工作,大力推动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和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电子化,建立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开发应用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系统、农民负担监管系统。目前,全国省、地、县三级农经机构自主开发业务网络监管系统达1170个,已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民负担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系统的县的比例分别达到7.7%、15.1%、3.7%、5.0%。北京、上海、浙江、山西、吉林、安徽、湖北等省(市)85%以上的乡镇建立了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部分地方已经实现了由单机向网络的升级。

  农经信息化技术装备明显改善。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农经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94.7%的县级农经机构具备接入互联网条件,平均拥有计算机4台;80.7%的乡级农经机构具备接入互联网条件,平均拥有计算机1.4台。35.2%的县级农经机构、22.4%的乡级农经机构配备有电子显示屏,农民在触摸屏上可以查看自己关心的三资信息、涉农信息、补贴信息和土地流转信息。农经信息化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改善了农经工作手段,增强了服务“三农”的能力。

  (三)存在问题

  开发应用缺乏统筹规划。农经信息化建设缺乏规划指导,各地区信息化大多自行设计、独立开发,技术标准不统一、信息采集标准不一致,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难以实现,数据库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信息资源的深化开发、充分利用。

  应用发展水平不高。农经业务基础工作电子化发展滞后,全国仅有26.8%的乡镇实现了土地承包档案计算机管理,39.9%的乡镇实现村集体“三资”信息计算机管理。多数地县农经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尚未建立,绝大多数县还没有开发应用农经业务信息系统,已开发的大多限于单项业务系统,开发应用综合业务系统的县仅占开发应用业务信息系统县的14%。

  发展不平衡。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农经机构在信息技术装备、农经业务信息系统搭建以及农经管理服务实现网络化等方面的进程相对东部地区明显滞后。据统计,东、中、西部乡镇农经机构平均拥有计算机数分别为2.2台、1.3台和0.8台;东、中、西部乡镇实现村级财务网上公开的比重分别为30.5%、26.7%和1.9%。

  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工作体系是农经信息化工作最基础的单元。目前乡镇农经体系比较薄弱,机构分散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再加上缺乏培训,基层农经信息化人才匮乏。部门分割、多头建设、封闭运行现象仍然存在,推动农经信息化发展的合力不够,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信息孤岛现象较为普遍,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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