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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8-09-15  浏览次数:151
导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

《通知》指出,为认真落实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8年国家继续在部分主产区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其他粮食产区和粮食品种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收购工作。

《通知》要求,粮食产区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等重点环节,加强协同配合,提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要加强形势预判和监测预警,提前做好粮食收获烘干、超标粮食收购、农业保险兑付等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实施补贴政策的地区,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并落实好补贴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品种补贴标准并及时兑付。

《通知》要求,要多措并举开展市场化收购,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产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组织引导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机制积极入市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市场化收购比重。

《通知》要求,要认真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项规定,要提前备好收购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及早培训业务人员,确保需要时能及时开秤收粮。要根据粮源分布,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方便农民售粮。收储仓容矛盾突出的地区,要采取腾仓并库、调销减库、维修改造等措施,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

《通知》要求,要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要加强对农户庭院储粮的技术指导,支持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和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地趴粮”。收储任务较重的地区,要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预检,指导帮助粮食整理,并联系销售渠道。要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切实解决粮食晾晒难、储存难、保质难、销售难等实际问题。

《通知》要求,强化收购资金和运力保障、、切实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加强政策宣传和市场引导。各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等部门,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适应粮食市场化收购新形势,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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