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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呈贡:失地农民十年涅槃之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7-12  来源:都市时报   浏览次数:579
导读:2003年5月30日,当云南省委、省政府把新昆明发展的战略布局从环翠湖投向环滇池,现代新昆明建设率先在呈贡铲起第一锹土时,几乎...

2003年5月30日,当云南省委、省政府把新昆明发展的战略布局从“环翠湖”投向“环滇池”,现代新昆明建设率先在呈贡铲起第一锹土时,几乎没多少呈贡村民知道,这对他们意味着什么?

2004年3月的一天,在呈贡新城宣传展示会上,十多万呈贡村民像过节一样,络绎不绝地来到展厅参观“未来呈贡”,缤纷的效果图和新奇的立体模型,让他们充满憧憬。

那天,郑丽芬也夹杂在人群中,指着沙盘上的大学城鼓励儿子好好学习,争取就近考入这些大学。那时的她光顾着兴奋家门口有了大学,浑然没有意识到,其中有所大学就规划建设在自家田地上。

2005年6月,祖居柏枝营的郑丽芬一家成了呈贡第一批失地农民。随着呈贡建城史上最大规模的征地大幕拉开,“一步城市化”让近十万呈贡农民像郑丽芬家一样,一夜之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抛进了城市化的大潮。

呈贡失地农民如何走过这10年?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失地就失业”的城市化阵痛

对《在希望的田野上》这首歌再熟悉不过的郑丽芬们,突然面对没了土地的现实和未来,很快就陷入了迷茫和恐慌,“希望的田野”在哪呢?

没人愿意失去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对农民而言,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灵魂。作为传统农业县,征地之前,当时的呈贡县总人口15.96万人,其中农民就有12.7万人。

“呈贡农民对土地有一种生死依赖,之前,他们只做或只会做两件事,一是种花、菜、果;二是卖花、菜、果。”原呈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华说。按照规划,呈贡县有165平方公里规模的农村一次性全部进入新城建设区域。2005年,大规模征地开始,失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

“没有地,我们的手艺还有什么用?以后靠什么为生?我们这一代还有补偿款,下一代怎么办?”一连串问题困扰着失地农民。刚领到2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时,郎家营社区的张恒毅还很是高兴了一阵子,但很快就发现:儿子娶媳妇、办婚礼、买房子都要花钱,这20多万元很快就会没了。算完这笔账,张恒毅感叹:农民离了地还怎么活呢?

坐在自家门口,看着远处大学城建筑工人们忙碌的身影,一种巨大的失落感侵袭着每一个村民。失去土地,曾让李峰连续失眠了很多天,丢下锄头后的生计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位种地能手。“不能坐吃山空,没了地还得继续生活。”李峰坦言,“失地又失业”让他对未来充满恐慌。

对失地农民而言,一次性货币补偿固然能解决近忧,却始终难以解决远虑。缺乏合理利用资金意识,让得到巨额补偿款的农民无所适从,甚至走上攀比、赌博之路,“人上了楼,思想和行为仍停留在农家小院”。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出现,拆迁和上访无疑是矛盾漩涡的中心。种种城市化阵痛袭扰着呈贡失地农民。

“呈贡地少人多,即便没有新区建设,人均耕地面积也只会越来越少。”张宝华直言,在城市化浪潮之下,农业县呈贡迟早要面临转型,新区建设只是提前了城市化时间表。

“失地不失望”的“四以保障”

种田无地,就业缺岗,创业缺本,社保缺资,这是大多数失地农民的真实写照。

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单一。贴着这些标签的失地农民,身份易改,生计难寻。

“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失地农民,以及和这个群体有关的社会问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杨先明表示,按照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只要把土地补偿款发给失地农民就算完成了征地的工作,“但是,这种单纯补偿的方式显然不适应现阶段的要求。”

呈贡很快意识到了失地农民陷入的困境,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予以保障。“老百姓过得不好,新城建设得再漂亮也没有意义。”时任呈贡县长的吴庆昆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现任呈贡区委书记周峰越则表示:“呈贡区委、区政府的办公楼到现在都是租的,不是盖不起,我们宁愿把这笔钱用在补贴失地农民上。2010年,呈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达到100%覆盖,这些全部由政府买单。”

2004年,呈贡出台《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2008年,推出“以地、以财、以房、以业”四项保障工作措施,该措施改变了城建征地先集体后个人的分配惯例,将土地补偿款90%归农民,10%用于集体发展公益事业;土地被征用者人均给予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住房指标,独生子女增加40平方米;每征用100亩地,预留15亩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经营,个人可以以入股的形式获取收益;企业落户新区必须吸纳一定比例失地农民就业,给予外出租地农民以财政补贴;对完全失去土地并登记为居民的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及以上人员,按失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统筹费。

这些政策在呈贡被称为“四以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在生活保障上的后顾之忧,张宝华对此评价:“这在当时既是一种突破,也是一个创新,在资金、房屋、就业等方面对失地农民进行了全面保障。”

就是这个在当时看来颇显“前卫”的“四以保障”,逐渐让失地农民们“安静了下来”,也为呈贡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平静的氛围。

2008年,郑丽芬搬进了新建的失地农民安置房——幸福小区。后顾之忧的解除,为失地农民涅槃重生留下了希望。

“走出去”的“红与黑”

没有了后顾之忧,李峰又重新燃起了奋斗的希望,首选还是老本行,他将目光瞄向了嵩明县。

2006年,李峰“走了出去”,带着技术和对未来的憧憬走到了嵩明,租种了20亩地,继续在红土地上周而复始地劳作。“收入跟以前差不多,一亩地一年净赚1万多元。”“走出去”得到了回报,2010年,李峰用外出租地赚的钱买了一辆车,“看着这些地很踏实,再也不失眠了。”

“呈贡的花、菜已经成为品牌,对失地农民来说,外出种地是首选。”呈贡区失地农民创业协会副会长马汝新介绍,目前呈贡区常年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有近13000人,租地面积达到81000亩,遍布昆明、玉溪、曲靖等13个州市的67个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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