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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1+7”工程助脱贫促振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117
导读: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围绕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管不好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

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围绕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管不好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及农村通村公路、小型水利、公厕、幸福院、卫生室、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7个具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7”方案),建立以村为主权责明晰的管护责任体系、以贫困群众为主的管护队伍、以财政补助为主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以政府规章为核心的日常管护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着力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起点促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新投入管护资金4687万元,开发岗位9692名,选聘贫困人口6295名,各项政策举措全面落地见效,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实现较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抓主要矛盾 “1+7”顺势而生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人建、无人管是长期以来制约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宝鸡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全市1159个行政村通村公路、自来水、卫生室、体育文化设施、公厕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2018年5月,宝鸡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听取村民代表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现有设施运行情况和群众需求,制定出台了“1+7”方案,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思路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对产权归属、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管护机制等进行明确,为全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提供基本制度遵循。市级相关部门立足工作职能,及时跟进、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解决问题,有力加快了方案落实。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资金、人员、岗位整合路径,强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事有人管 责有人担

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政府投资、群众自筹、社会捐助的小型水利、农村公厕、村卫生室、文化体育设施、农村幸福院的权属明确到村,将通村公路委托给村组管护,把管理的主责交给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夯实行业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县级的统筹落实责任、镇级的直接责任、村级的主体责任,明确农村居民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全市先后将14363公里通村公路,4739处农村供水工程、85986眼机井、7275公里灌溉渠道,1846个村卫生室,1112个农村幸福院,1159个行政村的水利设施、体育文化设施和公厕管理权限明晰到村,摸清了管护家底、建立了管护台账、明确了管护责任。

建立管护队伍 夯实工作责任

宝鸡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农村不同基础设施的特性,制定人员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组建农村基础设施专职或兼职管护队伍,主要吸纳本地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加。原则上通村公路按每5公里1名、小型水利设施和农村公厕按每个行政村各1名的标准落实专(兼)职管护人员,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按每个行政村1名的标准落实兼职管护人员。管护人员由行业部门负责监管指导,镇村负责招聘管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人。可实行一人多岗,强化考核,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一人多岗工资待遇,原则上按最多不超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卫生保洁、安全管理。

“四个一点”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中央省级争取一点、部门整合一点、市县财政补助一点、镇村筹措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多渠道、多途径保障经费所需。市县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给予补助,农村通村公路按每公里2000元补助,市县财政按照3:7分担;小型水利设施、农村公厕按每个行政村各6000元补助,公共文化设施按每个行政村4000元补助,村卫生室、体育健身设施按每个行政村各2000元补助,市县财政按照5:5分担;农村幸福院市级按每院1万元、县(区)按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补助经费。所有经费均纳入市县财政预算,2018年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2298万元,2019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2654万元,同时各县区也将2019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各镇村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全部统筹整合使用,发挥综合效益。

通过实施“1+7”提升工程,实现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良性循环,让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永久发挥作用,为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保障。一是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1+7”方案明确了行业部门标准制定、监督指导职责;县区政府牵头抓总、资金人员整合职责;镇级人员管理、日常考评职责;村级组织实施、队伍建设职责,建立了县镇村分级负责、权责明确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效益充分发挥。陇县通过引导村集体经济参与构建现代化农村物业管理模式,让物业服务走进山区农村,有效破解农村公益设施管护难题。二是村民自治能力得到加强。各县区因地制宜、加强创新,采取成立镇级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所、村级管理站,或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管理等方式,推行政府主导、村委会管理、行业监督的管理模式,使得全市农村基础设施管理走向良性发展道路,同时通过村聘村管,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健全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是乡风文明得到明显提高。通过持续提升村组环境卫生,多层次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带动了农村居民家庭卫生面貌和生活习惯改善,有效推动了移风易俗,提升了农民精神风貌,培育了文明乡风,提高了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千阳县实施提升工程以后,农村环境得以改善,加上新农村建设中村庄建筑整齐划一,绿化美化后环境更加优美,乡村风景如画,舒心宜人。

(作者单位: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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