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际玉米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暴跌,国内市场供过于求,下行风险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国家为稳定市场,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决定对东北地区和内蒙古的玉米实施临时收储政策。
首批玉米临时收储于2008年10月下旬开始,先后下达四批临储计划,收储4000万吨玉米。平均收购价格为0.75元/斤,其中内蒙古、辽宁0.76元/斤,吉林0.75元/斤,黑龙江0.74元/斤。
2009/2010:玉米(国标三等,下同)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0.76元/斤,吉林0.75元/斤,黑龙江0.74元/斤。
2010/2011: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0.91元/斤,吉林0.90元/斤,黑龙江0.89元/斤。这一价格较去年收储价格上调了两成。
2011/2012:内蒙古、辽宁1.00元/斤,吉林0.99元/斤,黑龙江0.98元/斤。
2012/2013:内蒙古、辽宁1.07元/斤,吉林1.06元/斤,黑龙江1.05元/斤。
2013/2014: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其中,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强调严禁收购进口的玉米和大豆。
图:历年收储玉米价格一览表 单位:元/斤
今年的收储价格较2008年增长0.37元/斤,涨幅近50%,同比增幅6%。近几年的国家收储价格稳步上升,增速平均在10%左右,收储价格基本上托住了当年价格底线,在进口冲击不大的情况下国内现货很难跌破国家收储价格底线。
国家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取得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垄断式收储政策制约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扭曲价格信号。
东北地区农民在托市政策中获益有限。
抬高了加工业生产成本,导致玉米加工企业经营困难局面进一步加剧。
因此,虽然目前政策利好玉米价格,不过短期的利好难以抵过长期供大于需的局面。随着市场对政策利好的消化,玉米价格仍将由供需面决定,因此应强化市场调控力量,将增收切实落实到农民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