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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4省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280
导读: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日前,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

  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日前,国务院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试点。 

  据了解,试点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另外,努力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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