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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菜价猛涨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通行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1-23  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次数:330
导读:入冬以来,受天气寒冷、成本上升、节日消费需求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陕西省部分地区鲜活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近日,省商务厅下发...

入冬以来,受天气寒冷、成本上升、节日消费需求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陕西省部分地区鲜活农产品价格上涨较快。近日,省商务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进一步采取措施稳定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春节前后菜价波动较大时,将及时有序地安排投放本市储备蔬菜

省商务厅要求,各市(区)加强与本地农业部门协作,了解当前寒冷天气下大棚菜的播种面积、品种、长势、上市时间等情况,及时发布当地蔬菜市场供应、需求、价格变化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生产和市场流向,提高市场调节能力。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增加市场供应、平抑价格波动,春节前需求集中价格上涨或春节后农贸市场未正常经营菜少价高时,及时有序地安排投放本市储备蔬菜,着力保障大专院校学生和低收入群体蔬菜消费基本需求。同时,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等天气变化,准确判断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其他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应急保供工作。

此外,各市(区)要鼓励引导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设立平价专柜、储备投放点,加大速生豆芽菜等消费替代品种供应;鼓励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菜市场等在特殊时段减免进场费等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

省商务厅还要求,各市(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生效,减轻农产品流通企业负担。重点落实好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同时,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整车合法拼装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切实为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市场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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