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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陵县: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7-23  浏览次数:280
导读:安徽省南陵县是农业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县委、县政府以此为契机,以教育培训为中心,以认...

安徽省南陵县是农业部首批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县委、县政府以此为契机,以教育培训为中心,以认定管理、支持服务为重点,以配套扶持政策为保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截至目前,全县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85名,并初步探索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途径。

在对职业农民的扶持上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扶持、信息化建设、考察学习,每年奖励示范新型职业农民30名,每人奖励3万元;同时对已评定的3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了表彰,每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县财政予以3万元奖励;2014年再评定30家示范家庭农场进行表彰奖励。二是保障用地用电。对发展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经过批准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于管理和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占用耕地,在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的控制规模内,按农用地管理。从事种植、畜禽及水产养殖用电的新型职业农民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先办理所需用电服务;三是项目扶持。涉农项目申报时,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同时新增惠农补贴资金主要投向新型职业农民;四是金融信贷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每年在县创业富民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财政贴息贷款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五是健全担保服务体系,县政府投资组建农民创业担保基金,服务于新型职业农民贷款担保和贴息;六是优化金融信贷环境,新型职业农民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产等用益物权进行抵质押融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中首家以县政府文件形式,提出“用益物权”概念并加以实践;国家邮储银行已经选定该县为“邮储银行三农金融创新实验区(南陵)”,金融创新产品试点工作已开始运行;七是税费优惠减免,对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减免征所得税、营业税,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八是完善社会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受进城落户(居住)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县里可给予一定补贴。

目前,该县正在进行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着力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的新探索,2014年将以粮食生产为主要培育重点,同时积极探索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在确保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全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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