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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病保障 政策“兜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7-24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567

居民得了大病,花钱肯定不少,这钱需要事先垫付然后再去报销吗?李庆栋说,“现在医院都是先看病住院,后付费结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报销在医院都会有定点窗口。病人出院结账时,只需要交清个人负担的部分即可。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则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机构和承接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直接和医院对接结算,方便病人及其家属。

不仅如此,于涛介绍,今年按照省里的《意见》,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不再受病种的限制。

“俺爹住院时,碰到不少在20个病种以外的病人,花费好几万,因为有病种限制,不能享受二次报销。”李庆栋说,“还是新规好!”

还有啥保障?

民政部门有大病救助,卫生、计生部门也有救助政策

“不光大病保险,政府为了防止群众因大病‘返贫’‘致贫’,出台了不少好政策。”李庆栋说,在父亲生病期间,他还了解到,针对大病群众,民政部门有大病救助。“俺已经帮老爹提交了材料,准备申请领取这份钱。”

斗虎屯镇民政所所长袁林江告诉记者,像癌症、尿毒症等大病患者,民政部门有大病救助,如果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后,个人负担仍超过1万元的,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救助金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于涛告诉记者,除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民政、卫生和计生部门对大病患者也都有一定的救助政策。不过,这些政策和待遇分属不同部门管辖,在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上,有大有小。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随机询问了十多位群众,发现对于由人社部门负责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群众了解得比较多。“一方面大病保障中,这两块是最重要的,给予家庭的帮助也是最大的;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做宣传做得比较多。”李庆栋说。

在一张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明白纸”上,记者看到有参合对象、参合时限、筹资标准、重大疾病保险政策、住院就诊办法等内容,让群众了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俺除了知道人社部门的这些保险政策之外,其他的救助政策俺还不怎么清楚。”刘猛说,每年人社部门都会下来发“明白纸”,做医疗保险方面的宣传和知识普及。

能否将大病保障的所有政策进一步整合,将各项大病待遇“打包”,进一步降低大病家庭的家庭负担呢?这是刘猛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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