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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须防“未富先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2-12  来源:经济导报  浏览次数:360
导读:城镇化建设引发新一轮投资增长已成必然,地方政府或难掩再次大规模融资的冲动。据了解,今年地方政府到期债务规模约为3万亿元,...

城镇化建设引发新一轮投资增长已成必然,地方政府或难掩再次大规模融资的冲动。

据了解,今年地方政府到期债务规模约为3万亿元,估计要占到国家2013年财政收入的55%-60%。更有公开数据显示,至2012年末,地方债务已达12万亿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甚至发出城投债今年存在“倒债”风险的警告。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义平5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经济已经达到一个负债式增长阶段。倘若城镇化依然惯行‘买地卖地’来获取发展资金而非以产业发展做支撑,只会给经济制造新的泡沫。”

城投债一直被视为地方政府最后一根稻草,市场人士预计,由于基建投资在稳增长过程中仍起到主要作用,2013年城投类债券净发行规模可能超过8000亿元。

李义平表示,一旦城投债出现“倒债”,必将导致市场通货膨胀风险加剧。对于不少城投企业采取“发债还贷”、“发债付息”等方式投入项目建设,他认为,这只会使债务风险不断加剧,最终导致地方投资冲动和债务风险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

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可以把城投债改为市政债,明确发债主体的责任,将地方政府的权责界定清楚,把风险暴露在阳光下,将更多长期资金吸收到基建投资中来,这应该成为未来发展的大方向。“引导城投债逐渐向市政债转型,确实能将地方政府的隐形担保显性化。”李义平说。但他并不支持此类做法,他认为,市政债也是“债”,终归是需要偿还的,不能解决“未富先负”的问题。

李义平分析,发展经济应该回归市场经济本来的规律,不应让经济“绑架”政府,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有限的。

对于城镇化建设,李义平提出,城镇化绝不能以“土地财政”的模式继续,“盖房子”的城镇化要不得,城镇化也不是单纯地转移农民,而是要大力发展尖端制造业和农业产业化,不断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使农民就近就业,加强中小城镇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政府的角色是顺其自然地引导推动,而非从头到尾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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