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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乡将统一户口 取消农与非农区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195
导读: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资料图)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3月21日下午,天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

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资料图)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3月21日下午,天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天津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天津市《户改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在严控天津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优化人口结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意味着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天津的历史舞台。长期以来,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福利待遇差别,天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也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

此前曾有专家表示,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依然存在。而相对非农户口而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就是享有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权利,虽然改革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的户籍壁垒,但农民对于土地依然患得患失。

对此,天津市提出,要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在2014年发布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国务院也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此外,天津市《户改意见》提出,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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