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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经营体何以"毁约退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6-10-24  浏览次数:300
导读: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黑龙江、江苏、河南等粮食主产区调查发现,因粮价下跌、自然灾害、流转费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部分...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黑龙江、江苏、河南等粮食主产区调查发现,因粮价下跌、自然灾害、流转费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部分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面临亏损,种粮积极性受挫,“毁约退地”现象在多地上演。目前,不少新型经营主体处于纠结、迷茫状态,围绕土地流转价格农户与种粮大户展开博弈。

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出现“毁约退地”的现象,受访基层干部和专家普遍担心,在粮价难以改观、种植收益显著减少的背景下,这一现象可能明显增多。这对正在开展的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形成冲击,也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隐患,并可能引发土地流转纠纷、激化经营者与承包户之间的矛盾。

他们建议,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建议进一步完善规模经营风险防控机制,推行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新机制,防止新型经营主体“毁约退地”现象蔓延。

多地上演“毁约退地”

“现在看,玉米的行情比春耕时的预期还差,幸好没有流转那么多土地,不然赔得更多。”秋收来临,黑龙江孙吴县沿江乡哈屯现代玉米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跃龙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自己很庆幸今年春耕时把流转的1.8万亩旱田退了出去。去年该合作社同当地三个村签订了整村流转协议,合同明年才到期,由于土地流转价格高,王跃龙“忍痛”不再流转。

像王跃龙一样“毁约退地”的并非个别现象。在江苏省,由于今年夏粮赤霉病暴发、连续阴雨导致烂麦场以及粮食收购价格下跌,各地种粮大户减产减收情况较为普遍,一些地方出现了新型经营主体退田弃种现象。江苏省如东县长沙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反映,四桥村有10个种田大户流转了2500多亩土地,近期这些大户集中向村委会打报告,要求退回流转的土地。

“现在要看秋粮的情况,如果不能补上夏粮的亏损,就不干了。”江苏扬州江都区小纪镇迎新村种粮大户范红旗告诉本刊记者,他去年将流转土地从50亩增加到了180亩,每亩流转费800元,没想到因为天气原因和粮价下跌,今年夏粮减产减收,“实在不行也得把地退回去,不流转了。”

在河南,今年麦收期间出现大范围降水造成63万亩农田受灾。此次罕见阴雨天气严重影响河南优质小麦主产区小麦品质,豫北部分地区农民、种粮大户损失严重。新乡市仙鹤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樊振勇告诉本刊记者,自己流转土地2000多亩,每年光流转土地就要40多万。这次受灾损失加一起超过100万元。今年他决定退地,“肯定不能再流转这么多了。”

本刊记者调研了解到,目前有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纠结观望甚至迷茫状态,并有退地意向,种粮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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