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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打造35个市级特色小(城)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188
导读: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日前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特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

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日前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特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从2017年开始,重庆将以万州区武陵镇、黔江区濯水镇等35个市级特色小(城)镇为主要对象,以城镇建成区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以“两加强三完善”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

所谓“两加强三完善”,就是要以加强规划引领、加强风貌整治,完善城镇功能、完善园林绿化、完善人居环境为抓手,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我市将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空间美、街区美、生活美、风景美、生态美的特色小(城)镇,创建3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中国特色小镇。

《意见》要求,“强化城镇主次入口、步道街巷、广场公园等重要节点、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项目的整治和设计”,使城镇“视觉通廊显山露水”。

市级特色小(城)镇建设应体现生态美。要加强城镇及周边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对自然山体的保护和绿化,做好流经城镇周边的河道保护线及城镇规划绿化缓冲带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减少小(城)镇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

《意见》还要求,特色小(城)镇要开展建筑风貌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外立面、建(构)筑物、露天线路、路牌广告、店招门楣等内容,实现建筑风貌美观协调、建筑立面干净整洁、空中线网规整规范。整治背街小巷等城镇“盲区”,打造有记忆、有故事、有内涵、有个性的街巷界面和建筑精品。

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意见》要求,2017年起,调整市级中心镇建设补助政策,重点用于特色小(城)镇建设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每年给予特色小(城)镇建设3.5亿元左右专项补助,连续补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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