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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解读三农:“没有土地的村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5-06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711
导读:禁止土地违规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就本报关于胜利村千亩农地非法流转事件报道,青岛市农委负责人说:报道客观真实土地流转要保...
禁止土地违规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就本报关于胜利村千亩农地非法流转事件报道,青岛市农委负责人说:

报道客观真实土地流转要保护农民权益

4月17日,本报发表由本报记者采写的题为《没有土地的村庄》调查报告,反映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胜利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4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农委副主任张永昌表示,记者的报道是客观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农民的权益。

张永昌介绍说:“看到报上文章后,第二天市农委就派韩启江调研员带队进村调查。据调查回来的同志反映,你们的报道是客观的,基本上反映了当地的真实情况。在胜利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确实存在有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对此,我们要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农民的权益。我们一方面要推动土地流转的工作,一方面要让农民自愿参加,决不能强制。”

韩启江告诉记者,胜利村的自然条件和村容村貌在当地算比较差的,该村地势属丘陵地带。为了当地的发展,临港经济开发区想在那里搞成适合于人居住的休闲区和旅游景区。原本引进了一家公司在那里种蓝莓,当土地流转后,又发现有报道称种植蓝莓有问题,后改种大樱桃了。对调查中发现的合同不规范的问题,韩启江强调说:我们要引以为戒,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调查中同时还发现,确实存在有些农户签订合同后又后悔了,这反映出当时农民不是真心同意土地流转。对以前同意土地流转,现在又后悔的农户,我们认为可以退回耕地,让农民自己耕种。

针对胜利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当地政府是如何认识、修正和改进的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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