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出现的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江苏南部地区的部分种田或养殖能手就开始通过承包或转包较大面积的土地实行不同于分散经营的规模经营,成为最早的一批专业大户。而家庭农场则是近年来在江浙沪等地区出现的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租赁、承包或者自有农村土地上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共有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270多万户,覆盖了粮食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机服务、经纪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的全产业链。在农业部确定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和服务试点的33个省区,目前共有家庭农场6670余家,主要集中于中东部政策配套较好、家庭农场发展较早的上海、湖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家庭农场仍以种植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