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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盘活存量用地或将颠覆现有格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9-1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浏览次数:260
导读: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资源要素交换不平等造成的,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对...
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资源要素交换不平等造成的,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已经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共识。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土部门或将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原本只能用不能卖的土地可能会实现市场化流通,那么这样的土地改革未来有没有可能施行,一旦施行,农民又会从改革中获得哪些益处呢?

安徽省芜湖市从2000年启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以来,成效显著。通过“拆一还一”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农民土地流转,并妥善安置流转后农民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使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目前,试点乡镇已由最初5个扩大到15个,初步实现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图为2008年10月14日,芜湖市大桥镇四垾村69岁的村民秦和珠在居住小区打晒黄豆。

近日,有媒体报道,为了适应城镇化对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国土部通过对11个省份50多个城市将近一年的调研,目前已形成关于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议,提出未来要扭转城镇建设对新增土地出让收益的过多依赖,要尽量“盘活存量用地”,化解用地需求矛盾。

农村集体土地私下交易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目前,我国土地制度是城乡二元分割,城市市区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属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禁止直接入市,主要通过政府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通过招拍挂进行出让。在此制度下,政府垄断建设用地供给,已经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在征地制度当中,侵害农民利益,违背农民意愿,这些问题比较突出,征地补偿标准够低,农民失去土地以后生活没有保障,社会保障又没有跟进,确实也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我们现在农村里出现了“三资”资产、资源、资金流失,引发农村的矛盾纠纷频发,核心就是很多农村干部把集体土地私底下进行交易,导致集体资产流失,集体成员利益受损。”

党国英:土地承包权可以转化为准私有权

目前,征地制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但征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既要顶层设计,也需基层探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需要分成两部分进行改革:

“一个部分是公共用地,道路啊等公共设施,这个集体化不能触动,但是农村的承包地确实归农民所有是应该的,归农民所有产权明晰,有利于土地流转,有利于搞农业规模经营,但是对于经营性的用地,这个集体产权,恐怕我们,要是事实求是的说的话肯定要触动,我们也可以说不触动,我们名义上是集体所有,但是我们的承包权可以转化成一种准私有产权,就是农民拥有这样一块承包田就像拥有一块私有的土地一样。”

李国祥:所有制不是关键流转平台更重要

与党国英的看法相反,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所有制并不是完善土地产权结构的必要条件,目前最实际的办法是,在不触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分步骤地实现农地的市场化。

“如果是集体建设用地,或者说经营性土地,应该来说他是可以按照城市的建设用地来做,土地所有制不变,但是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是可以掌控的,首先要对土地进行确权,然后土地的拍卖,使用权、经营权使用,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平台,建立一个公开的拍卖市场或者说流转平台,第三个就是在有个平台的基础上还会出现纠纷,然后就要成立仲裁机构来调解一些矛盾,所有制并不是推进市场化完善土地产权结构的必要条件。”

其实,当前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在不违背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对农地的市场化进行了探索。比如浙江省温州市近日发布《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10月1日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12类农村产权将在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交易。而重庆市的做法则是将验收合格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打包整合,构成不同规模的地票,进而面向社会公开交易。凡是需要用地指标的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在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竞购地票。

党国英:土地确权首要保公平

这些城市的探索和经验将为不断深入的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的尝试,首先就是要保证土地确权中的公正公平:“起点上要保持公平,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过去的一些历史原因导致实际的承包权分配的不平等,因为一些承包地已经分下去了,而且承包地主要在干部手里,这样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在新的产权制度起步的时候,要有公平的起点,我认为是必要的。”

地产专家:盘活“存量用地”或将颠覆现有格局

除了公平,征地改革还要敢于触动经营土地所形成的利益格局。我国的征地制度改革基本遵循“缩小征用范围、提高补偿标准、拓宽安置途径、完善征地程序”的改革思路,但是如何“缩小征地范围”至今仍阻力重重。如果缩小了征地范围,政府可以征的地,特别是可卖的地就少了,就会影响政府的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国土部门提出要尽量盘活“存量用地”,地产专家程凌虚认为,如果这一做法能实现,对农村土地改革来说,可谓是一次震动:“如果这个政策一旦通过,会发生颠覆性的革命,将打破土地由地方政府垄断的格局,形成土地供应的多元化多渠道供应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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