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立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大连市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制定鼓励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做大做强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许立建议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建立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明确登记办法、认定标准,引导扶持农业大户兴办家庭农场;鼓励青年农民、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鼓励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集中。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者进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家庭农场应用新品种、新技术,调优种养结构。
许立建议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加强农民合作社名录管理和优先扶持。强化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能力建设,鼓励合作社产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等设施以及自动化、信息化装备;鼓励龙头企业之间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联营合作,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着力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专业化服务队+农户”、“农业经济技术部门+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
许立建议积极开展“综合性农民社区合作社”组建试点工作。许立认为,综合性农民社区合作社其最大长处和优势在于:解决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服务不足、功能欠缺的普遍性问题,是解决三农深层次问题的需要,是鼓励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多层面合作社的一种前瞻设计和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