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民发发 » 资讯 » 三农要闻 » 国家土地督察对6省区土地违法问题限期整改

国家土地督察对6省区土地违法问题限期整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4-10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309
导读:  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

  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在6个月时间内整改下辖有关县(市、区)严重土地违法问题。

  国土资源部前一阶段部署实施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耕地保护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发现的违规征占耕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限为6个月。限期整改期间,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救灾等涉及重要民生的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外,暂停对限期整改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与审批,同时暂缓受理建设用地预审。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民发发农业网是帮助农户“种的出,养得好,卖的掉”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为农户提供全方位致富保障
民发发农业网是亲民的农业信息网站,助农惠民的好帮手
CopyRight © 2012-2025 MinFaFa Electronic Commer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90247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