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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首获房产证 可抵押贷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4-06-13  浏览次数:304
导读: 5月28日,凭借确认后的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右一)与村民蔡德文(左二)达成贷款40万元的协议...

 

 

    5月28日,凭借确认后的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右一)与村民蔡德文(左二)达成贷款40万元的协议并签订合同。为明晰农村产权,维护农村居民财产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集中流转,福建省莆田市在仙游县榜头镇的坝下、紫泽这两个社区试行“两证合一”政策。 “两证合一”政策是莆田市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的优惠政策,在农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建设调查摸底,统一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的集体房地产权证。居民产权得到确认后,业主可通过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贷款,房地产交易和抵押。这标志着农民合法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也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更好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个人产业的发展更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平台。目前,榜头镇的坝下、紫泽两个社区已受理148户,发放证件123本,已有10户办证业主与农村信用社达成贷款协议并签订合同。新华社记者魏培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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