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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十年规划待出 农民“五权”需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1-28  来源:经济观察网  浏览次数:551

  增值的分享权

  不少专家呼吁,应加快推进中国土地制度改革,通过统一的土地市场确定价格补偿,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的平衡。

  如何让农民分享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效益,既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也统筹城乡发展亟待突破的重大理论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促进城乡资源平等交换、要素双向流动的交换通道。”上述知情人说。

  重庆和成都的地票交易制度是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的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内容。

  所谓地票,就是把农村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自身发展后,节余部分以市场化方式公开交易,即形成地票,成为可在全市规划建设范围内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

  三年过去,目前地票交易价格已达每亩17.8万元,农户复垦一亩宅基地最低可获12万元的收益。自2008年12月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成立到2012年6月初,累计交易地票8.86万亩,筹集支农资金175.4亿元,办理地票质押贷款3400亩、4.5亿元,已经有5.58万亩地票落地使用。

  报告中建议,为了充分最大限度地让农村、农民分享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每个省份均应该建一个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地票交易,把城市资金引向农村和农业

  “当然地票交易仍存在诸多问题,但是这是将农民土地市场化,体现其市场价值的一个较好机制,要在后续发展中不断改进。”上述知情人士还说,“我们也需要其他制度的创新,让土地继续为失地农民提供生存发展、增收致富的长久支撑。新型城镇化,应该用土地为农民开启一扇财富之门。”

  关键的户籍改革

  “中国下一步的城镇化绝对不能走以前城镇化的老路,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就要从‘物的城镇化’转移到‘人的城镇化’,而‘物的城镇化’一定要服务于‘人的城镇化’。”上述知情人说,“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阻碍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障碍。”

  2011年,国务院曾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政策的重大突破是降低了户口迁移门槛,居民在城镇的落户条件由过去的有合法住房优先改为有稳定就业优先,并将租赁房纳入合法住房范围。”

  但是调研中发现,不少地方仍然沿用了以有合法住房为农民在城镇落户的前提条件,而且不包括租赁住房。而且,一些地方正在开展农村新社区建设,将农村人口向新社区集中。

  报告中提出,要尊重和保护农民选择合理迁徙的自主权,对于有意愿进城的农民,不能限制阻碍;也要尊重农民选择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权利,防止农民“被进城、被上楼”。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表示:“让农民变市民,就要让进城务工的农民享受到同市民一样的待遇,让他们在城市有房住、有活干、有学上、生病了有医保、失业了有社保,这样才会安居乐业。”

  当前,中国有不少地方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无论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还是在公民权利方面都存在严重缺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曾多次表示,如果以农民工实际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纳入统计的城镇居民中,至少有1/4的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

  所以,报告中明确提出,现阶段,让转移进城落户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要让他们跟城市居民一样,一步到位,一体化,完全市民化。城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

  进一步,还要充分尊重和切实保护转移进城农民对城镇社区民主管理的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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