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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迅速 “农场主”应如何挑起现代农业大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3-24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449
导读:经营主体变革:农场主登台亮相3月12日,记者从合肥市区出发到庐江县,公路两旁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际,生机无限。来到庐江县同大...

经营主体变革:“农场主”登台亮相

3月12日,记者从合肥市区出发到庐江县,公路两旁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际,生机无限。来到庐江县同大镇,种植大户潘英友正喜滋滋地擦拭着“庐江县同大镇潘英友家庭农场”的铜牌,小心翼翼地将之悬挂在农场门口。

此前一天,潘英友刚刚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手中接过这个铜牌。3月8日,庐江县工商部门给潘英友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标志着合肥市首个家庭农场正式成立。

“从2002年开始承包村民的零散耕地,那时仅有44亩,此后逐年增加,目前已经扩至1200亩,覆盖三个自然村左右。”潘英友说,从去年上半年,他与县农委沟通,想要搞个“家庭农庄”,县农委的负责同志说没有这种概念。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让他如愿以偿,“家庭农场”正式挂牌令他笑得合不拢嘴。

何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从事适度规模农业经营的企业化经济实体。”庐江县农委主任邓本宜介绍,它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

“家庭农场是未来一种发展方向,解决的是土地由谁来种的问题。”邓本宜说,在农村,农业效益不很高,务工收入占农民收入的70~80%,农业收入仅占20%~30%,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了,只有老幼妇孺留守,谁来种地的问题很棘手,家庭农场便在这种情势下应运而生了。

事实上,此前一批家庭农场已在安徽省各地涌现。去年底,全省首家家庭农场主联合社在天长市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天长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有53家。宿州则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优先安排家庭农场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全市认定家庭农场105家。

在全国,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家庭农场更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意味着生产方式的变革。”合肥市农委主任何杰认为,它是一种最具有活力、示范效应的新型经营主体。

在潘英友的家庭农场里,记者看到摆放着一台大型拖拉机,两台小型开沟机,一台卷扬机,一辆铲车等农业机械用具。“我刚刚购置了插秧机,大概今年六月份能够送到。”谈起“家庭农场”建设,潘英友滔滔不绝。他说,大型农机能提高效率,他可算是尝到了“甜头”,他承包的耕地总共有1200多亩,每年收水稻100多万斤,很潮湿,要晾晒一个多月,自打买了烘干机之后,几天就烘干了。

“今年,我打算投资120万元,新上粮食烘干和仓储项目。”潘英友说,接下来,他期盼着能实现规模种植,并引进一些新品种,提高粮食品质,增加粮食单产,并多多寻求订单生产,逐步延伸产业链,增加粮食附加值。

“注册挂牌”:家庭农场有了“身份证”

“注册挂牌”之前,潘英友已是种粮大户。而在家庭农场实践较早的郎溪县,现有的216家家庭农场也多是脱胎于种粮大户。从大户到家庭农场,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

“当前,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为经营规模提供了现实条件,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但空出来的土地由谁经营,谁才是现代农业经营的主体,一直是个问题。“安徽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吕建魁说,从大户到家庭农场,既体现了农民是经营主体的精神,也是稳定粮食生产的现实选择。

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会长陈金宝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郎溪就开始尝试建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加速后,资本进入农业经营,出现了经营上千亩的大户。但大户出现亏损时会很快退出,给粮食生产带来不稳定因素。”陈金宝说,大户经营还会出现土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这些考虑都让郎溪探索培育家庭农场,形成稳定的农业生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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