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介绍,新农保养老金保值增值困难,容易挫伤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尽管新农保养老金投资增值的需求迫切,但考虑到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政府监管也存在不到位的地方,目前还不宜直接入市投资,而应选择更为稳妥的投资渠道。
目前,新农保养老金投资运营问题极其复杂,已陷入投资虽有收益但存风险、不投资又坐等贬值的两难困境,应及早调整制度设计,确保养老金能够保值增值,城乡居民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首先,提高统筹和管理层次,进行集中投资。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障处副处长黄海萍说,新农保养老金应集中到省一级进行管理,由各省委托区域级或国家级的投资公司统一进行专业性投资运营,以降低运营成本和投资风险。
其次,尽快出台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运营政策,建立相对健全的社保基金管理运营法律,引入监督机制。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义说,新农保养老金总量越来越大,这笔巨资如何利用、如何保值增值将是一大重大课题,需尽快出台相关投资管理办法。并及早选择经济发达省份进行试点,为全面开展投资运营积累经验。
第三,出台新农保个人账户最低收益率保证政策,确保不贬值。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刘梁认为,照此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在没有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率低于规定最低收益率时由财政补足,这就可以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参保农民的吸引力。
第四,城乡居民保养老金投资可借鉴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经验,或成立包括以上三种基金的专项社保资金投资规定,优先于银行等主体进行低风险投资。一些专家认为,社保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几乎是我国全部人口的养老保障,可制定特殊的投资政策,购买国家特种国债,优先投资能源、电力等垄断性项目,保证投资收益,维持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有的被挪用有的被冒领
农民养老金管理发放环节问题重重
我国新农保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相关制度尚处于推进和完善过程中,其资金安全运行不容忽视。尤其在管理和发放环节,资金挤占挪用及违规投资运营现象依然存在,非法套取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处理不好,容易造成部分资金滥用、效率损失。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养老金管理环节,由于缺少监督机制,受“一把手”负责制影响,养老金面临被挪用风险。同时,部分地区在制度执行和管理中不到位,养老金运行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广西一些社保干部介绍,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级统一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尽管相关部门已要求将个人账户的资金存入财政专户,并由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市级人社部门很难对这笔资金进行监管。
“虽然新农保的个人账户资金是不允许动的,但很多人想动这笔钱。养老金的管理都在县一级,省市无权过问。县里又是一把手说了算,缺少监督机制,他们就想办法把钱拿出来干别的事。”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县里财政紧张的时候,为保障县里重大项目实施,政府就将钱投入到项目中,不能及时给社保部门拨款。”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义说,在当前“一把手”负责制的前提下,养老保险资金的个人账户由县级财政统一管理,面临着一定风险。一旦这笔资金出现被挪用等方面的资金安全问题,将给这一新生制度带来很大挑战。
河北保定市下辖27个县市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大约800多万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局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有4个人,一些县市连经办机构都建不起来。因缺少相应机构和经费保障,对资金执行制度和业务管理难以监督到位。”
2012年,国家审计署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截至2011年底,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23737.86万元;一些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30.21万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6179.60万元;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11257.33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