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民发发 » 资讯 » 三农要闻 » 西安鼓励种殖户养殖户升级成家庭农场

西安鼓励种殖户养殖户升级成家庭农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10-28  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次数:345
导读:为扶持农村市场主体发展,西安市工商局日前出台30条意见,促进西安现代农业加快发展,鼓励有特色的种养殖户向规模化的家庭农场发...
为扶持农村市场主体发展,西安市工商局日前出台30条意见,促进西安现代农业加快发展,鼓励有特色的种养殖户向规模化的“家庭农场”发展,并提供“一对一”服务。

“企业集团”条件放宽

西安市工商局将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涉农企业,只要不与其它企业名称字号重复,允许企业名称不带行业特点,以“××研究院”、“××产业园”、“××中心”、“××家庭农场”等作为其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

支持涉农企业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销售特色农副产品。以知名品牌为纽带形成的特许经营、加盟门店等各类连锁群企业、个体工商户,凭企业总部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加盟协议,在注册时其名称中可直接核定冠用总部的“字号”和“连锁”、“直销”、“专营”字样。

放宽涉农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可成立企业集团,支持涉农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经营。

支持农产品网络交易

据了解,工商部门还将支持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支持农产品网上交易。引导网络平台服务者积极与农产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接。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中小微生产经营企业、“家庭农场”开展网络交易,拓宽市场销售渠道。

深化服务效能建设,服务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大力培育涉农商标服务市场,鼓励商标代理机构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组织“结对子”,进行面对面服务指导,免费开办农产品及地理标志注册培训,提高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

一对一服务“家庭农场”

工商部门还将引导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乡镇企业和村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实施规范的公司制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涉农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大力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支持投资人以股权、债权及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出资,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此外,还将开展为“家庭农场”“一对一”服务机制。涉农分县局将积极鼓励引导有发展前景、有实力、有特色、有品牌的种殖户养殖户向规模化的“家庭农场”发展。采取“一对一”引导服务机制,力争今年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上有突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民发发农业网是帮助农户“种的出,养得好,卖的掉”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为农户提供全方位致富保障
民发发农业网是亲民的农业信息网站,助农惠民的好帮手
CopyRight © 2012-2025 MinFaFa Electronic Commerce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90247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