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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合作社有益于保证粮食产量和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7-11  来源:汴梁晚报  浏览次数:499

农民合作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从目前情况看,开封市的农民合作社已进入快速发展和质量提升阶段。2010年10月底,全市通过工商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只有1292家,而到了2012年年底,通过工商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24家,两年就增加了近千家。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速为31.13%。

农民合作社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正逐步发展成农业产业化的组织载体和重要力量,并呈组织多样化、产权多元化、专业多项化、经营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从目前来看,我市农民合作社的建立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土地产出高效化,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科学素质,培养造就了一批乡土人才。农民专业经济组织的发展,不仅使农民的钱袋子鼓了起来,更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

我市农民合作社呈现出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农民合作社发展问题尚存

目前,我市农民合作社已经步入快速发展和质量提升阶段,效益也日趋显现。但从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看,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统一管理难。虽然每个合作社名义上拥有几百亩甚至上千亩耕地,但绝大部分掌握在农户手中,平均每户三五块不等,既没能集中连片,也没有做到由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种植品种和种植日期。在这些由农户各自为政的地块上生产出的农产品,无论是种植规模,还是产量和质量都难以形成商品优势。二是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合作层次低。实际运作中,我市农民合作社的章程大都流于形式,没有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还未形成,同农户之间主要还是买卖关系,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究其原因,一是缺人才,二是缺资金。

我市的农民合作社真正由农民自己兴办的屈指可数。农民合作社与社员农户之间形成了无法融合的“两层皮”,合作社不能实现社员作为合作社拥有者的参与权利诉求和经济收益诉求。甚至不排除一些人为了享受国家的扶持政策,套取国家财政补贴,拼凑成员成立合作社;也不排除一些个人投资或者合伙的涉农企业,为了逃避国家税收,成立假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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