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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民同步全面小康的“定海神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9-29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544
导读:海北州祁连县阿柔乡定居点。逐水草而居,曾是青海藏区牧民延续数千年的传统游牧生活方式。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及历史条件,也造就...

海北州祁连县阿柔乡定居点。

逐水草而居,曾是青海藏区牧民延续数千年的传统游牧生活方式。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及历史条件,也造就了这里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社会和文化。当现代文明“袭”来,一切正悄然改变……

4年前,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牧民卓玛一家依然踏寻祖先的足迹,住简陋土坯房、点酥油灯、饮大河水、骑马出行,在广袤的高原草场上追逐着肥美的水草。

4年后,卓玛搬进刚察县城游牧民定居点的新家,明朗多彩的藏族风格装修,电视、冰箱、电脑等现代设施一应俱全。从卓玛眼中,记者读到了藏民特有的淳朴,以及更多的幸福和安详。

在青海藏区,一样的改变同时发生在40万牧民身上。这便是青海省针对藏区牧民实施的“游牧民定居工程”所带来的改变。

游牧民不再“流浪”,但改变远不止于此。它,改变了落后的游牧生活方式,使牧民享受到现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它,改变了原始粗放的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了牧区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催生了大批新型经营主体,为畜牧业现代化和草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它,解构并重组了传统牧民社会,文明和谐的新牧区让古老草原焕发活力。更深刻、更久远的改变或许是游牧牧民的思想和观念,悠久的藏族文化开出现代文明之花……

前不久,记者踏上“大美青海”,穿行在雪山、草地和牛羊群之间,看到一个个游牧民定居点,宛如草原上的格桑花,绚丽绽放,昭示着这千古草原正在开启全面奔小康的现代化大幕。

牧区劳动力过剩、草原严重超载、生态环境恶化、产业粗放落后,游牧民定居工程就像解决这些问题的“牛鼻子”,牵一发而动全身——牧区必须走相对集中的发展道路

青海是除西藏之外我国最大的藏族聚居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面积的96.6%。加之青海藏区与西藏特殊的地理历史渊源,其发展状态对全国藏区都有重要影响。

青海又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全省96%的区域是牧区。因此,牧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促进民族和谐中具有显而易见的战略意义。

毫不夸张地说,只有牧区发展了,青海才能真正发展;只有牧民实现小康,藏族同胞富裕了,青海才能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然而,这些地区依然是全国农牧民收入最少、生活水平最低的地区之一。尤其近年来,青海牧区发展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有这样几组数字:

——青海牧区人口已达到75万人,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35%,人均可利用草场减少32%,户均经营可利用草地面积减少

54.12%。

——天然草场牲畜超载50%以上,致使90%以上的草地出现退化,局部已失去支撑畜牧业发展的基础。牧业产出率降低,牧民增收速度趋缓。

——人草畜严重失衡,草原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减弱,全省草原风、水、冻蚀面积达33.4万平方公里,沙漠化面积12.27万平方公里,生态安全问题严重。

——全省6个藏族自治州牧民三产从业人员只有3.8万人,仅占牧民总数的5%。牧区产业单一,严重依赖低效粗放的传统牧业。

牧区劳动力过剩、草原严重超载、生产效率低下、产业结构不合理……这一组组数字事关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源”及国家重要高原生态屏障的安全;事关全国第二大藏族聚集区的和谐稳定;事关全省牧区的现代化进程;事关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牵挂着党中央的心,成为青海省委、省政府必须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

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认为,在青海这样一个地广人稀的高寒地区,要想让各族人民群众都享受到改革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要想赢得生态保护和增加收入的双赢,就必须走相对集中的道路。这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成功的经验。

牧区更是如此。传统游牧经济必然被现代畜牧业所取代。分散的、细碎的游牧生产方式必然向规模的、集约的产业化转变,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在青海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看来,游牧民只有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实现集中居住,才能推动畜牧业转型,提升产业效益,增加收入。这也无疑是实现藏区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

事实上,实现定居生活也是藏区牧民多年的期盼。很多基层干部普遍有这样的感慨,不集中定居,高度分散的牧民根本无法享受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活条件就无法改善,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通讯难等问题也解决不了。集中定居也是促进牧区社会发育和进步之路。

游牧民定居的生态意义同样重大。生态立省战略是青海发展之基、兴省之道,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民收入持续提高、环境生态和谐的重要保障。游牧民定居可以大大缓解人草畜严重失衡的问题,是“三江源”生态保护的必要步骤。

游牧民定居工程就像“牛鼻子”,牵动着方方面面的发展进程。青海牧区,甚至全省的发展,都能从这里找到基础性要素。党和国家高度关注藏区游牧民定居问题。2008年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国家层面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同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实施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随后,青海省迅速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启动实施该省单项补助最高、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游牧民定居工程。

青海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尽量集中”的原则,鼓励牧户到县城、乡镇、牧委会所在地集中居住。减免税收政策、贷款贴息政策、房屋产权政策、以奖代补政策等一项项配套政策相继出台。

为鼓励牧民定居,从中央到青海省、州、县四级都出台了游牧民定居资金补助办法。中央财政补助每户2.5万元,省级配套青南地区16县1乡每户1.6万元、其余地区每户0.5万元,州、县配套青南地区16县1乡户均0.2万元,其余地区户均0.5万元。(下转第二版)

金融机构为定居工程提供信贷支持,单户可贷款两万元,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按照国家规定,游牧民定居房屋必须在50平方米以上。青海将下限提高至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牧民自筹解决。目前,青海省游牧民定居工程住房户均面积已达到68.27平方米。

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5年来,173个牧民定居点拔地而起,几十万牧民的生产生活发生巨变,一些长期困扰牧区的问题迎刃而解。牧民摆脱了落后和封闭,牧区的现代化进程焕发出勃勃生机。

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尽量集中,四种模式满足不同需求。各种要素资源向牧区倾斜,定居工程与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

游牧民定居工程结伴城乡一体化

定居工程可不仅是修个房子的事情,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有科学论证、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的问题;有统筹规划、遵循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有因地制宜,尊重牧民意愿,避免一刀切的问题;还有提高牧民认识、调动积极性,防止出现误解和矛盾等等问题。

时任青海省副省长邓本太说:“为了实现政策目标、确保政策效果,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征求牧民群众意见,进行多轮政策实施方案的论证,最终提出了县城集中、乡镇集中、村委会牧委会集中、分散型四种定居模式,让盖房子、住哪里都由牧民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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