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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合作社有益于保证粮食产量和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7-11  来源:汴梁晚报  浏览次数:405
导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走进城市,下一步粮食该怎么种?今年1月3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

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走进城市,下一步粮食该怎么种?今年1月3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农业生产走合作社道路,可以大幅度节省劳动力,有利于城镇化建设;可以实现大规模、科学化、集约化生产,有利于保证粮食产量和质量。农民走合作社道路被普遍认为是农业生产的大趋势。

走合作社之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年纪稍大的人都知道,改革开放以前,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单位,土地集体耕种、农民拿工分,令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出工不出力,农田产量极低。当时开封有“种一葫芦打一瓢”的说法,小麦亩产只有100多公斤甚至几十公斤,农民普遍在温饱线上挣扎。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了责任田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除了交公粮,剩余的粮食归农民自己,这一下就把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几年之后,农民不再满足于只是解决温饱问题,他们纷纷走出田野,到城市里挣钱。现在,外出打工成了中青年农民的选择,以至于很多村庄成了只剩下老人、孩子的“空心村”,不少耕地有人种没人管,甚至任其荒芜。

为什么农民会抛弃被他们视为命根子的土地呢?一是种田回报低,一家几口人守着几亩地,辛辛苦苦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远不如打工收入多。二是家庭经营规模小、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种地基本上还是看天吃饭,也常常是风雨变幻的市场的受害者。

基于第二个原因,我市农村早些年出现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如果一旦市场出现大的波动或公司出现问题,农民的利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组织起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分散经营的农民的必然选择。其中,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的一种十分重要的组织形式,就是农民合作社。

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

农民一家一户种田收入低,最关键的是每户拥有的土地少,总收入就少。再者,缺乏现代农业技术、缺少市场信息、粗放式生产、高成本投入等,都是农户出力难挣钱的原因,也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而合作社则不同。优秀的合作社具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合作精神的领军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和技术人才,能够提高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程度和新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我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合作社一般实行几个“统一”——统一购种、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购农资、统一收获、统一销售,降低成本,保质保量,确保市场占有率。

我市农民合作社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合作社来组织,农户自愿入社,合作社实行上述几个“统一”的若干项“统一”,但具体耕作仍由农户负责,自负盈亏。开封县的郭凯创办的合作社就属于这一类。去年他与120户农户签约,种了800亩小麦,实行购种子、购农资、收获、存储、销售五个“统一”。

另一类是合作社公司化,农户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手里,坐收租金,合作社则负责投资建农田设施,聘用农业工人进行耕种管理,自主承担风险和获取利益。开封县的胡惠生创办的合作社属于这一类。他从农民手里获得流转土地500亩,今年全部种上了花生。他说:“别看我也是种花生,可跟农户种花生不一样。首先,我种的是无公害花生,价格自然不同;其次,我是用现代的农业生产方式,800亩地几个人就可以管理了,光人力成本就节省了不少;再次,假如一亩花生纯收入300元,10亩地才能收入3000元,可我有500亩,那就是15万元。”他说,种花生只是暂时的,明年他准备发展高效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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