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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3亿流动人口城镇化是户籍改革难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7-1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540
导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接受南都记者专访。人物简介李铁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曾在中共...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接受南都记者专访。

人物简介

李铁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曾在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单位工作。多次参与了中央、国务院有关城镇化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制定,主持了一批国内各类城市和地区的各类规划,是数十个国际合作项目的主持人和项目第一负责人。

南都讯新型城镇化有望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寻找突破口。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昨日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针对目前城镇化进程中的热点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和政策思路。在李铁看来,破解中国城镇化的改革难题,要放开户籍管理体制,从解决长期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入手;应给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平等参与城镇开发的权利。对于全国人大在城镇化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脱离实际盲目造城的问题,李铁认为有必要重新研讨城镇化政策的设计,明确改革的思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引导城镇发展重点解决人的问题和城镇发展模式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再不解决流动人口身份转换问题将制约经济发展

南都:新型城镇化特别注重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要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下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策略是怎样的?

李铁:当前我国有2.36亿外出流动人口,其中1.63亿为外出农民工,还有7000多万城镇间流动人口。到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将达8亿,预计流动人口将达3亿多,2030年将有近4亿。如果再不着手解决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转换问题,将对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和阻碍。

要率先解决长期举家在城镇就业的外来人口及其家属在各类城镇落户。长期就业和举家迁徙,已经证明他们在各类城镇有十分稳定的经济来源。只是因为户籍制度的障碍,各种过于苛刻的条件,几十年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事实上解决这部分人群的户口对城市的发展、公共支出压力没有太大影响。

对重点人群的改革,可根据不同规模的城市、外来人口所占的比重设置落户条件。如京沪居住和就业年限可以相对长一些,京沪辖区的郊区县和小城镇条件应适当放宽。其他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明确条件。除居住和就业年限外,不可再行设置其他条件。办理落户手续后可补缴社保。

南都:户籍制度改革的阻力是什么?

李铁:最突出的难题,是附着于户籍上的利益如何重新分配。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实行的户籍制度,将农村人口限制在土地上,向城市提供廉价的农产品,确保国家完成了工业化积累。上世纪80年代起,二、三产业高速发展,城市积累了大量财富,进而拉大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的差距。这种与户籍紧密相联的利益结构,加大了户籍管理体制改革的难度。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对广东的调查显示,在教育、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5大类17项公共服务和福利方面,本地居民均可完全享受,而外来人口则有10项为“不可享受”,7项为“部分享受”或“少量享受”。要缩小这种差距要从原户籍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中切出一块重新分配,比如高考招生的名额分配,是一项硬碰硬的改革难点。

土地制度改革:应给农村集体用地平等参与城镇开发的权利

南都:现存的土地制度为过去三十年来的城镇化快速推进释放了巨大的红利效应,但也带来许多积压已久的问题,现在的土地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李铁:现行土地管理方式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占地面积过大、利用低效的问题。2000-2010年全国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从130平方米增至142平方米,粗放利用问题日益严重。同样在这十年,全国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了203万公顷,城乡两头不断挤占耕地空间。

目前土地问题还表现在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日益严重。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用于城镇建设的资金1/2~1/3来自土地出让收入,经济条件稍差的内陆城市比例更高。对于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容易造成城市摊大饼似地平面扩张,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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