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股份制是近年来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新事物,一些发达地区改革经验值得借鉴。尽管各地的做法不同,但主要有三种共性模式:
模式一:将村集体土地与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一起折股量化,明确每个社员的股份,经营收益按股分红。它的主要特点是,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基础上,将农户承包的土地也折股量化,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有的按当地确定的不同类型土地的标准参考价格作为依据,有的是经评估确定土地价值,然后折价作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按农业人口无偿配给,土地股份不能抵押、买卖,经董事会同意可以在本社区范围转让。股东按其所占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股和资产股的总股数参与收益分配,实行一人一票制。
模式二: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经营权作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组织,对入股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开发和经营。股份合作组织直接经营或者代表股东与企业签定合同或进行租赁。广东省的南海、顺德、三水共有土地股份合作社2717个,人股土地面积146.5万亩。南海区顺镇“万顷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行土地经营权人股,独立核算,按股分红。目前该示范区首期工程建设包括3个股份合作联社、10个股份合作社,吸引19家农业企业参与,引入资金6000多万元,经营土地4000多亩,每亩保底收入600元,2003年每亩分红500元,两项每亩共收入1100元,大大高于农民单个经营的收入。同时,劳动力还可以在本区从事农业经营或外出打工,有300人直接在园区工作。
模式三: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它的主要特点是农户以承包地折价参股。大连的向应现代农业园区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集体土地、资金以及农业设施和农民承包土地的全部或部分折价入股作为企业的投资,于2001年成立大连向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农民“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股份构成是:村民一分地为一股,61户共293亩,折价占总股本的13%;村集体以统一经营的1300亩地和水利配套设施、温室大棚入股,折价占总股本的87%。约定公司有效经营期10年。采取保底收入、盈余分红形式。村民既可承包园区内的农业项目,又可为公司打工,股民可优先在园区就业。
股份公司可以省市县农业公司形式进行垂直化管理,也可以以村为单位进行纵向管理。分配原则是按股份多少进行分红,既可以分粮食、油料,也可以是现金。主要将大田大地进行机械化作业,小田小地适宜进行重新分给农户进行责任制经营。但是这中间涉及到很多具体利益平衡的问题,像有的农户把自己田地转租或者直接出卖的,凡是国家政策、法规不准许的交易一律作废;一些合法地田地转让,应该平衡这种转让利益。
推行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群众意愿,切实转变观念,尊重当地农民首创精神!坚持一个指导方针与多种地方创新精神相结合;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管理、创新服务相结合,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使我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走上稳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一是要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适当分离,搞活土地使用权,逐步形成农村土地要素市场。二是要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土地使用权流转要尊重农户意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不得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三是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的原则。土地流转要相对集中,使流转的土地达到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集约经营,发挥规模经营作用,产生规模经营效应。四是要坚持“指导、管理、规范”的原则。无论在土地流转前后,还是在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时,都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促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程序和手续依法、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