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逼近核心领域的土地改革正拉开大幕,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先行明确。
2013年12月30日,在公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明确表示,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现有耕地基本稳定。承包经营权必须在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下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城镇化用地必须走节约集约之路。
王世元强调,所有改革都必须以维护农民财产权利为核心。
2014年1月5日,新华社援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观点指出,当前土地问题十分复杂,牵涉利益相关方太多,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理论准备不够充分,需要考虑现实、政策与法律的平衡,所以只能由中央统一部署,进行周密的政策设计。
关于堵漏资本炒作农地流转,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农业部经管司便已发声,“不支持、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租种农户承包耕地,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而是引导工商资本重点从事种养业产前、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
吴世斌认为,宏观改革之下还应更新基层监管细则,以堵伤民漏洞。刘守英认为,要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借助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征地制度,实现我国土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